“无规矩不成方圆”。生活中规矩无处不在。对一名党员干部而言,大家必须遵守工作和生活中的纪律,要有基本的规矩意识,这一点毋庸置疑。但是守规矩的同时,必须要有担当作为的精神,不能因为遵守规矩而怕这怕那,更不能因为怕“坏了规矩”而在工作中故步自封、墨守成规,不愿担当作为、不想担当作为,从而丧失开拓进取的精神和意志,让我们党和政府的工作陷入被动和落后于时代的局面,那么全面深化改革、创造幸福美好的生活又从何谈起呢? 对于规矩意识的理解,不能停留在表面。比如遵守陈旧体制和规则,不敢与时俱进和创新体制机制。如果是遵守这样的“规矩”,只怕我们党和国家的事业就会停滞不前,前途堪忧。我们真正正确的做法是,深入学习党的理论,深刻把握党的治国理政思想精髓,结合自己的深度思考加以理解,并将其运用到贯彻落实具体工作上。在讲原则的同时,因地制宜大胆创新工作的方式方法,真正把上级的好纲领好政策造福人民,而不是做一个没有魄力、没有担当、不敢作为的无能干部。 为了让更多的干部勇于担当作为,我们党和政府的体制机制也需要随着时代发展而不断创新。一是要体现在规章制度上面,对干部干事创业过程中的无心之失,应视情节减轻或者免除责任追究;二是在平时的学习培训、各级会议上,都要鼓励干部大胆作为,要引导他们更为深刻地理解规矩意识;三是对有担当、善作为,做出突出贡献和成就的干部,要予以嘉奖,号召大家向他们学习。 规矩意识和担当作为从来都不是矛盾的。相反,党员干部担当作为从本质上说就是规矩意识的体现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