完善权力运行监督机制

2026-1-19 13:24| 发布者:mlxcqadmin| 查看:2145| 评论:0|原作者: 何乐|来自: 三台县北坝镇人民政府

摘要:完善权力运行监督机制,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关键举措,是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必然要求。新时代新征程,必须确保权力始终在阳光下规范运行。 健全权责明晰的权力配置机制,是完善监督体系 ...
     完善权力运行监督机制,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关键举措,是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必然要求。新时代新征程,必须确保权力始终在阳光下规范运行。

    健全权责明晰的权力配置机制,是完善监督体系的源头前提。没有明确的权责边界,监督就会失去靶心。要坚持权责法定原则,依据法律法规和 “三定” 方案,科学编制权力清单、责任清单、负面清单,清晰界定各层级、各部门、各岗位的权力范围与责任事项,杜绝 “权责倒挂”“有权无责” 现象。

    构建全程透明的权力公开机制,是规范权力运行的关键抓手。要拓宽公开范围,推动党务、政务、司法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全覆盖,除涉密事项外,权力运行的依据、流程、过程、结果都要及时向社会公开,保障群众的知情权、参与权、表达权和监督权。

    打造协同高效的监督联动体系,是提升监督效能的核心支撑。监督不是单一主体的 “独角戏”,而是各类监督主体协同发力的 “大合唱”。要突出党内监督主导地位,压实党委(党组)全面监督、纪委监委专责监督、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、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、党员民主监督的责任链条,紧盯 “关键少数”,完善对 “一把手” 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制度。要推动各类监督贯通协调,健全纪检监察监督与人大监督、民主监督、行政监督、司法监督、审计监督、财会监督、统计监督、群众监督、舆论监督的衔接机制,打破监督壁垒,整合监督资源,实现信息共享、线索互移、成果共用,形成监督合力。要聚焦重点领域监督,围绕工程招投标、政府采购、土地出让、选人用人等权力集中、资金密集的领域开展专项监督。

    健全刚性有力的问责整改机制,是压实监督责任的重要保障。没有问责,监督就会沦为 “稻草人”。要坚持精准问责,明确问责情形、规范问责程序、细化问责标准,区分不同情况精准运用监督执纪 “四种形态”,既严肃追究滥用权力、失职渎职等行为,又旗帜鲜明为担当者担当、为负责者负责,落实容错纠错机制。要注重以案促改,对典型案件深入剖析,深挖问题根源,堵塞制度漏洞,实现 “查处一案、警示一片、治理一域” 的效果,推动监督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。

    要完善权力运行监督机制,唯有久久为功、持续发力,以制度建设为抓手,以科技赋能为支撑,以责任落实为保障,才能织密监督之网,让权力始终沿着正确轨道运行,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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